专利授权后,为了继续维持该专利有效,各国均规定需按时缴纳专利年费。
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:“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。” 为了维持授权专利的持续有效,专利权人每年均需按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专利年费。
专利年费缴纳看起来简单,但在专利年费缴纳方面出问题的案例数不胜数。比如:
有些企业为了省钱,自行缴纳年费,但由于没有专门的工具、没有专业的人员、管理人员岗位不稳定等原因,漏缴费、错缴费、重复缴费导致专利权丧失;
委托的代理机构不专业、没有责任心,未及时通知缴费,或者未通知到位导致专利权丧失;
……
实践中会经常发现:企业整批专利在某一年集体失效,或者好不容易拿到的授权发明第二年就未交年费失效了。专利一旦失效,即进入公有领域,无偿捐献出去了。
另外,很多企业经过多年积累获得的授权专利,分散在不同的专利机构申请和管理,不仅企业与代理机构对接和管理成本很高,也容易因为管理工作的疏忽导致重要专利失效,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。
专业的事情交由专业的机构来完成。我们事务所配有专门的年费管理系统和专业的流程管理人员,可以帮助广大客户有效管理专利授权后的事务。